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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喜歡上巴哈,在巴哈上我寫自己自創的小說、畫自己自創的圖片,沒有做任何「違法」的事情,很開心的悠遊在自己的世界中。
 
  有一天,一個法案草擬出來了,法案主要是說:封鎖境外「明顯重大侵害著作權」的網站。
 
  看著別人在喧囂、反對這個法案,我只當他們這些只會在網路上看免費卡通漫畫的人卑鄙、無恥,就是有他們這些人,台灣的文創產業才會發展這麼久還沒有國際競爭力!
 
  然後我繼續寫我的小說、畫我的圖。
 
  但是有一天,我再也連不上巴哈!!!
 
  這時候我開始驚慌了,為什麼連不上巴哈?明明就沒有公告說要維修啊!難道是網站什麼的又起火了嗎?不對,沒看到新聞啊!
 
  google了許久,我只看到一頁、頁大家在泣訴巴哈再也不可能被台灣的ip連上的事情。
 
  這才知道,原來之前我不在乎的那個法案,認為巴哈是「明顯重大侵害著作權」的網站,因此將它封鎖了,只要用台灣的ip就再也連不上。
 
  我很著急地想要翻牆出去,巴哈上面有太多作品是我還沒完成、備份的!!!
 
  但是我怎樣google,那些教人們怎麼翻牆的網址都再也連結不進去了!!!
 
  那些是「明顯重大侵害著作權」的網站嗎?它侵害誰了!!!
 
  我很生氣地寄信給智慧財產局,質問她們為什麼我沒有做錯事還要被封鎖,馬上,收到了回覆。
 
  我點開信件,只看到一個問卷,問卷標題寫著:
 
親愛的朋友,您好:

   為了提升本局局長信箱處理品質,敬請您在收到本局回信後7天內撥冗填寫這份問卷,並以電子郵件傳送hotline@tipo.gov.tw。謝謝您對本局各項業務的關心,我們將彙集統計您寶貴的意見,作為日後改善的參考依據。

 
  然後,再也沒有下文。
 
  我的問題沒有被回覆,我只能到google上面找那些當初反對這條法案的人,問她們:「為什麼?我明明沒有侵害他人的著作權,為什麼連我都不能用巴哈,不能開我的小說來繼續做我的夢!」
 
  他們對我說:「因為這條法律不會管你有沒有侵害,即便是他人做出了侵害著作權的行為,只要他們認為那個網站上這樣的行為太多,就會封鎖網站,所以我們當初才會反對,才會害怕法案的通行,才會想盡辦法要阻止,可惜還是過了......」
 
  「沒有任何辦法了嗎?這個法律完全侵害到我的自由了!不能告政府嗎?」我很激動地在他們的網頁上打下這句話,我自認沒有做任何違法的事情,他們這樣做等於是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把我當做犯人!!!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  沉默許久,她們終於打了一句話「你可以去申訴,請大法官釋憲......
 
  「釋憲?」我一邊詢問,一點在google上面查憲法跟我的問題有什麼相同的地方。
 
  「恩,只要證明違憲,就可以打回這條法律,但是我們已經請大法官釋憲了,現在,毫無回音,連我們在討論要怎麼對抗政府的網站也一個接一個的消失──」
 
  她打到這裡,我忽然發現網頁再也沒有出現下文,按了一下F5,只出現一片黑色和奇怪的英文字,雖然我看不懂英文,但是我知道,這個網頁我再也連不上了......
 
  我不死心地去找其他人,狀況都是一樣的,談話到一半網頁就再也連不上!!!
 
  好不容易,我找到了第十五個人,他跟我說了很多關於這個法案多麼保護創作者的話,並且希望我不要反抗政府,因為政府這樣做是對的。
 
  但是在字裡行間我看得出他的真意,他想反抗,而且是在政府的限制下去反抗!
 
  「那反對者不是很可憐嗎?她們也有他們的自由吧?難道她們都沒有辦法嗎?」我假意的打出這句話,緊張的很想知道該怎麼辦才好。
 
  「恩......只能祈禱了吧,不然拿錢去丟許願池?」要是平常看到這句話我絕對會笑出來,但是現在,我笑不出來了。
 
  我跟他要了現實中的連絡方法,之後我們常用電話聯絡或者出來見面。
 
  我們一起討論要怎麼反抗政府、要怎麼讓社會大眾知道,我們已經跟全世界脫節,已經要消失在世界中了!
 
  討論了幾個月、主導了幾個抗爭活動,然後他忽然人間蒸發。
 
  電話打不通,去他家找人應門的人說沒這個人。
 
  我不懂為什麼會這樣只好報警,但是警察跟我說我不是他的親屬不能報案,因此,我只好在僅存的幾個國內網路平台上請大家幫我找找他。
 
  但是幾天後,我貼上尋人啟事的網頁連結不上了,正當我在驚訝又有網頁被封的時候,我聽到敲門的聲音,正當我起身要去開房門的時候,我看到一堆警察舉著槍對著我。
 
  我沒有超能力可以看穿門,是他們把我的門踹破的!
 
  「你們要做什麼?有搜索令嗎?憑什麼跑到我家裡!」我聽見自己的聲音在顫抖,但是我很努力的站直身軀不退縮。
 
  這是個法治的民主國家,雖然網路被封鎖了,但我相信這個國家的民主,相信我活著的二十幾年來的這個社會!
 
  警察身後站著一個西裝筆挺的人,他從警察的肩膀空隙露出頭看著我,說:「我們懷疑你涉嫌以不當言論抨擊政府、入侵官方網站企圖造成恐慌,因此前來逮捕你。」
 
  「你們有什麼證據嗎?拘捕令呢?沒有拘捕令憑什麼抓人!」屁啦!這是怎麼一回事?這種事情不是在網路上才會發生嗎?為什麼忽然變成現實版!
 
  「放心吧,整件事情會經過司法程序的審判,但是我們有權可以先逮捕你,你沒有看到最新通過的法律......啊,我忘記一般人看不到了。」他忽然摀住嘴巴,像是說漏什麼的緊張神情。「帶走!
 
  警察衝過來抓住我,並且威嚇我,如果我敢反抗他們有權力當場射殺我。
 
  我不敢反抗,乖乖的跟著她們走,然後我也消失了。
 
  就像當初陪著我反抗執行封鎖網頁這條愚蠢法令的政府的人一樣,消失在眾人面前,而有關於我的消息,就像那些在也連結不上的網頁一樣,再也沒人看的到。
 
  我待在牢裡等著判決,聽說跟我一樣被抓進來的人都不見了,而我,或許會是下一個消失的。
 
  我一直在想,現在的我還可以做什麼?還有沒有辦法反抗?
 
  然後,我想到當初跟他連繫上時,他說的那句話:......只能祈禱了吧,不然拿錢去丟許願池?
 
  「呵。」現在的我笑了,這是,我最後一次聽到自己的聲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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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ory08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