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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102年,一條看似毫無攻擊性的法案正在悄悄成形。

 
它的作用,是將所謂的境外「重大侵害著作權」的網站封鎖。
 
只要一個網路平台上有極多數的「重大侵害著作權」的文章、影音、載點,它就讓原本沒有「司法」權力的行政單位可以對該網站進行封鎖。
 
封鎖該網站之後,台灣人民將看不到該網站。
 
網路上反對法案的人一個接一個發表意見、行動,讓原本沒有聲音的政府上了媒體、廣播,發表了「此法案研議是為了保護著作權」的看法。
 
關於政府在有極大傳染力的媒體上這樣表示,許多不清楚此條法案的人也漸漸發聲......
 
A先生/小姐表示:網路上可以去的地方何其多,政府封鎖了這個,我們去看其他的網站就好了啊!
 
B先生/小姐表示:那些會反對這條法案的人都是想看盜版的卑鄙傢伙,只會看盜版難怪我們台灣的文創產業這麼沒有競爭力!
 
C先生/小姐表示:政府才沒那種能力,而且這條法案根本就違反憲法吧,不可能通過的,會吵的人實在太大驚小怪了。
 
D先生/小姐表示:翻牆不就好了?大驚小怪的。
 
政府完美的引導出他們想要的回覆,並將這些回覆定義為「正確」的意見。
 
可是這些人知道嗎?政府說要封鎖架設在國外的「重大侵權網站」,對於「重大侵權網站」的認定標準,也是單方面認定的,認定標準只有一個──「自由心證」。
 
著作權法將「保護著作權」定調為:打擊盜版
這條法案卻將「保護著作權」定調為:看不見盜版=沒有盜版
 
所以,智慧財產局就說了:把人們都戳瞎,大家就看不見盜版了,這世界上就沒有盜版了耶!
 
這種智慧是當今世上絕無僅有的。
 
為什麼這麼多人在反對這個法案?為什麼這麼多人「創作人」害怕這個「保護創作者」的法案?
 
 
看到這條法案的時候我當下嚇到睡不著
立刻寫信到智慧財產局、到行政院
現在為止智慧財產局還沒有任何回應
行政院給予的案件查詢號碼也查無此案......
我真的很害怕種恐怖的法案會通過
通過後我們的世界會變成怎樣沒人會知道
 
對於多日來的網路抗爭,政府表示:我們知道會有這樣的抗議,但是我們帶著鋼盔也會努力往前衝!
 
菲律賓事件的時候,軍演連一顆子彈都沒有
但是現在面對人民,政府說法一日三改、媒體輕描淡寫、主導機關毫不在乎
而且,用激烈手段想要通過這條恐怖的法案
真的很不希望通過,但是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,只好看別人怎麼做就努力跟著做,努力告訴大家這個法律的恐怖之處!
 
衷心希望這個法不要通過,因為影響太深,太恐怖。
希望大家關注這個法案,千萬不要讓這種一日三個解釋,還說PPS跟土豆網不算「重大侵害著作權」網站的法律,千萬不能過啊!!!!!
因為認定是否為「重大侵害著作權」的網站,是所謂最神奇的檢查方法「自由心證」!
只要自由心證政府就可以把網站先封鎖起來,然後再送到法院審!!!
是個恐怖至極的法律,而且不管你有沒有違法,都會受到傷害,所以請站出來吧!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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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ory08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