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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午吃飯時看到TVBS的新聞播報到這一則
 
 
開頭這一段:
想看電影又不想花錢上電影院,很多民眾就會選擇在網路上觀看,不過過去像是國片大尾鱸鰻,DVD都還沒發行,影片就在網路上流竄,就怕盜版猖獗,政府現在考慮修法,要對境外充斥盜版的網站進行管制,如果有人檢舉,網站影片幾乎都是盜版,就會封鎖網頁,但拋出這樣的議題,也有不少網友批評,現在是要鎖國了嗎,台灣快要變成大陸了?擔心政府會影響民眾權益。
 
我認真的覺得這是誤導視聽!!!
記者們,甚至主播、整個新聞台,知道這件事情的嚴重性嗎?
政府說沒有要做什麼,只是要封鎖ip讓大家連不上
封鎖的標準呢?就算標準出來了,誰知道送審的時候是由誰審?法官嗎?還是所謂智慧財產局的政府官員?
假設政府現在盯上一個論壇,論壇中發布很多盜版電影的載點
政府封鎖了這一類所有的論壇,說是要保護台灣文創產業
這是在保護嗎?不是!
而且我們抗爭的重點從來都不是在於可不可以看盜版
政府要抓盜版,很少人會這麼大動作出來反對,大家都知道盜版是不對的,這樣的情況下有這麼多人會跳出來說:「我們反對抓盜版!」?別開玩笑了。
抓盜版已經有抓盜版的法律了,已經有政府官員的「工作」是要去抓那些提供盜版的業者、論壇、民眾
現在他們為了少一點「工作」,就說:「盜版真的太多了,我們怎樣都抓不完啊!!!那乾脆把人民的眼睛遮起來,看不到盜版就等於沒有盜版了嘛!」
它是在保護人民的法律嗎?
不是,它是在蒙蔽人民的視聽、在逼人民不要接收新資訊、不要進步、不要有競爭力!
當政府封鎖某個論壇的同時,有多少「合法」在上面公布資訊的人會受害?政府不管
當政府封鎖某個使用平台的時候,上面到底有多少「非法」?政府認定
 
 
法律未過的現在,我們付錢跟中華電信說:請讓我看全世界。
法律通過的以後,我們付錢跟中華電信說:請把我眼睛戳瞎。
那我為什麼不要去付錢,拜託他們把我關進監獄,至少監獄還供給三餐!
 
 
不過法律通過也是有好處的,看這麼多人說了,我想這是唯一可以確認的好處吧
首先我討厭現任總統,我就到總統府的留言版放一大堆盜版影片供人下載
只要數量「嚴重侵害著作權」,總統府的網頁就再也連不上了~~
這應該是唯一的好處吧
不過第一階段只封鎖國外ip,所以我們只可以用爆所有國外的外交部網站
要用爆總統府還得慢慢等第二階段出來
而且在政府標準上「大陸」不算國外耶,為什麼PPS跟土豆網不封?那邊盜版還不夠多嗎?以這兩個為不封的標準的話,還有哪個網站可以被封掉?
 
 
資訊請見:

保護著作財產權不受侵害?還是抹殺創作?(5/27更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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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ory08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